为继续做好2015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技术服务相关工作,进一步推动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培训计划等工作
(一)上报年度培训计划。请各地区、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今年质量督导员培训计划,填写《年度质量督导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计划表》(附件1),并将此表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部中心备案。
(二)办理质量督导员证卡。质量督导员证卡(含初次和复核),由部中心统一编码制作。各地区、各行业应统一收集取证人员的非红底2寸照片一张,并邮寄至部中心。
二、初次资格认定工作
(一)报送培训班相关材料。各地区、各行业请在举办培训班前40天将《质量督导员初次资格认证培训班申请/审核表》(附件2)和培训通知进行上报;培训工作结束后,请将《质量督导员初次资格认证培训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3,含书面与电子版)报部中心备案。此外,参加每批次培训人员,需填写《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信息表》(附件4),此表由申报单位留存。
(二)反馈手册和证卡签收单。各单位在收到部中心统一配送的《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技术指导手册》和《质量督导员证卡》后,须及时填写《手册和证卡签收反馈单》(附件5),并邮寄或传真至部中心存档。
三、复核换证工作
(一)由各地区、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向部中心提出资格复核申请。在资格有效期内未参加过质量督导活动的质量督导员,不列入资格复核范围。
(二)各地区、各行业申请资格复核时,应提交3年有效期内的质量督导员工作书面总结报告,并填报《质量督导员复核资格换证申请/审核表》(附件6)和《质量督导员复核资格换证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7,含书面与电子版),我们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复核资格工作进行审核。
(三)部中心将对复核合格者换发质量督导员资格证卡,其原证卡由申请地区或行业回收销毁。
上述附件1-7下载网址是:http://www.cettic.gov.cn,或者发送邮件索取。
联 系 人:部中心质量督导办 赵颖群、桑桂玉
联系电话:010-84661127、010-84661126
传真号码:010-84661120
电子邮箱:zhaoyingqun@cettic.gov.cn或sangguiyu@cettic.gov.cn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
邮政编号:100101
附件:1. 年度质量督导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计划表
2. 质量督导员初次资格认证培训班申请/审核表
3. 质量督导员初次资格认证培训名单汇总表
4. 质量督导员个人情况信息表
5. 手册和证卡签收反馈单
6. 质量督导员复核资格换证申请/审核表
7. 质量督导员复核资格换证名单汇总表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2015年3月25日